[POI][Reese/Finch]那年的风景/scenery of that year 全
那年的风景
Title:那年的风景
CP:John Reese/Harold Finch
Summary:God is in his heaven and all is right with the world.
1、
就仿佛回到了最初的最初,Nathan还在的时候,一切都没有开始,生活的乐趣不过是一个人的咖啡,在城市高处惨白的天空背景下敲打键盘。只感受亲情爱情友情,对于世界的存在也未曾多想。没有想过那么多如果,没有想过后悔,没有想过死亡。
如果说纽约是实现梦想的地方,那么意大利就是梦开始的地方吧。带着雾气的凌晨,机场大厅依旧人来人往,候机区里有人低头不语有人来回踱步,淡淡的咖啡味道藏匿在空气里。
Harold Finch在机场停留了大约五六个小时,逐渐热闹起来的机场,人流里没有一张相似的熟悉的面孔。
他只是不知道该去哪儿,也许,也许有那么一个目的地吧只是到了跟前,他却迟疑该不该去。恍惚间回到了离开父亲的那个下午,年轻的他不懂依恋,举手投足也透着无情,感情沉淀至今日,酒中苦涩,也只有自己尝得到。那时候世界也还年轻,兜兜转转忙活了一圈,都不再复当初了。
手中的速溶咖啡转凉,温热转为冰凉,他已经开始想念煎绿茶的味道。
2、
纽约总让人觉得人满为患,在大街上一不留神就能和同行的人失散,他想起曾经和John Reese在纽约街头的跟踪与解谜,多少带着初识的莞尔。文艺复兴,世界闻名的艺术家,这个国家的历史给了她的人民自由和创造力。
Finch的印象里意大利的阳光总是很好,夏季总是大晴天,阳光给古建筑撒上耀眼的白霜,像奶油一样。他第一次来这里是大学的假期,Arthur对此不感兴趣,留在了宿舍里继续写论文,他是独自来的,订一张票在美术馆消磨一天,晚上捧着煎绿茶沿着护城河散步,然后在老师邮件的催促下回到学校。
John Reese呢,John会喜欢这里吗?
Harold Finch走下计程车,低头看着碎石子铺成的地面想了想。
最终他笑着摇了摇头,不会的,John Reese不属于这里。他和John Reese的友谊,并不建立在对于艺术的短暂梦想,John没能有幸经理他的前半生。但是John和他共享了后半生,他想。John Reese属于纽约属于美国,美国特工的冷酷与柔情,枪械与火药的融合,是与画布上的神话完全不同的气质。他更加坚毅与执着,他的生活需要一个目标,这个目标不仅仅是由爱构成的。这使他真正意义上是一个美国的战士。
Harold Finch曾在与The Machine的对话中谈到John Reese,The Machine提及John Reese所带有的两面性,冷酷暴力是他的另一面,是不可忽视的。Harold Finch选择John Reese的时候并不轻松,最后的选择也许妥协于他自己的愧疚。但是事实证明了那份愧疚是正确的。
3、
Harold Finch想着在哪儿能找到Grace。
他试着回忆起她的联系方式,电话号码和邮箱都可以,却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。只是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行走,时不时飘来一阵果酱的味道。他一直走到那条大路的尽头,是一座码头。码头的旁边有一座小小的教堂,周围写生的人不在少数。戴着格子帽的女学生,留着大胡子的中年男人。
他感到双腿的疲惫,走到长椅边拂去上面的树叶坐了下来。
忽然传来相机的快门声,一个穿着西服的高大男人向他招手。他在余光里将他错认成故人,惊得站了起来,险些脱口而出John Reese的名字。认清来人只是个体格相似的陌生人,Harold Finch扯了扯嘴角想露出一个笑容却失败了。他对那个男人说:
“我听说相机是最会说谎的。”
男人笑了:“我想您一定来自纽约。”
Finch点头:“这么明显吗?”
“您在等谁吗?”男人将照片展示给Finch,问。
Finch看着相机里的自己,那一刻定格的时光,树枝遮掩,让他想起John Reese敲响Grace家门的那一天,他坐在马路对面的长椅上,看着John手足无措的样子,不禁一阵好笑。他谢过这位摄影师,回答他:“我没有在等谁,但我也许在寻找红房子。”
他起身离开码头,他不知道的是他离开后,人群中一个正在写生的红发女画家,像是察觉到什么,转头看了看码头的出口。
但她什么也没有看见。
4、
他与联系好的房主见面,房子距离市中心很远,但地铁尚算方便,隔着街道还能看见有轨电车,听见车轮辗转奔波的声音。这座住宅不大却历史悠久,主人将几座巨大的红木书柜留给了他,空荡荡的屋子里因空着的书柜而更显空洞。
纽约的房产他并没有动,原封不动地留在了那里交给Shaw照看,权当做Shaw寻找刺激时候的安全屋。John Reese知道他的伦敦的每一座安全屋,从地下室到乡村别墅,他们在那里安置过很多需要帮助的人,还有一些已经变成了幼儿园或者福利院。
也许没有一座安全屋真正属于他们,那里有太多别人的故事和血迹,他们的死里逃生。属于Harold Finch和John Reese的是那座图书馆,与地铁站不同,地铁站属于并肩作战的大家,而图书馆,只属于他们两个人。他们在图书馆的日子大概是最放松的,照看一个可能被威胁的婴儿,保护甜甜圈不受bear攻击,清理书架上的灰尘。
John Reese把那里当成家,这是他告诉Harold Finch的。他还说他从小到大,没有一个地方让他感觉如此像一个家。
这所房子从今天起也许会成为他的家,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填满这几座巨大的书架。
但是有再多的时间也无法将这个家变得完整,无法将另一位图书管理员带到这里。
他像是刚刚领悟人死不能复生的真相。在垂下的落地窗帘前伫立了许久。
5、
曾经有一次任务需要用到一座农场,Finch用一趟夏威夷的旅行打发走了原主人,顺带答应她们把漏雨的仓库修好。John Reese接过Harold Finch递过来的工具箱和木板的时候一脸难以置信,他调侃说Finch竟然没有买下一座来,真是“勤俭持家的”。
他们穿上修理匠的围裙顺着木梯子爬到仓库顶来,才发现洞比在下面看起来大得多。
“我简直要怀疑氪星往地球上又送了一个超人。”
他们只得回到装修超市重新选购木材,还加购了一桶油漆。两个人在几十米高的仓库顶敲木板敲了几个小时,Harold Finch刷油漆的时候John去牛棚挤牛奶,完工之后Finch看了看这片算得上广阔的农场,太阳就在地平线上面一些,再半个小时可以看见夕阳。牛棚里的John被迫抛弃了那件白衬衫,但在他的奋战之下,那桶牛奶依旧没法端上餐桌。
而Harold Finch去厨房打算挽回晚餐的悲惨状况的时候,发现这家的原主人在冰箱里没有留下任何东西,用John Reese的话来说,你连一点冰屑都发现不了。最后他们走到隔壁的农场主家里买了一堆香肠和一盒鸡蛋,做了两大盆火腿炒鸡蛋。这简直是Harold Finch从小到大吃过的最荒唐的一餐。
他们还是在仓库顶上吃完的。
“我们退休以后可以住得离市中心远一点,就像这样。”John Reese说。
6、
直到那天Harold Finch出门遇到放学玩耍的孩子向他询问时间,他才发现他的手表依旧是纽约时间。
曾经一次John Reese被号码人物带到了东南亚,并且在哪儿待了近一个星期,他们的交流有些受限,Harold Finch在一天早晨的问候里问及那儿是什么时间,John Reese说他的表没有调整,得算一算才好。
Harold Finch笑他肯定是因为忘记了,因为John Reese有时候也显得粗心。
但是John Reese在电话里很认真地说不是的,他说Harold,他想至少有一半自己和你过一样的时间。这样感觉你就在我身边,我就在纽约。
John Reese结束任务回到纽约的时候是个雨天,Harold Finch带着穿着服务服的Bear在机场接机,在人流里他一眼就看见了Finch,Finch不会忘记那天John Reese带着疲惫的黑眼圈朝他跑过来的样子,他真想对他说,我多感激我当初选择了你。
回图书馆的路上John Reese的心情看上去都很好,再给一点甜头大概就能在车里唱歌了。他说起最终号码人物平安从婚礼上逃脱了出来的状况,说得兴致很高,他还提到那颗钻戒被他摘下了藏在了蛋糕里。
“那枚钻石就我看来也非常漂亮,你想要一颗吗Finch?”
Finch看了他一眼,意思都写在脸上:我才是给你发工资的那位。
“不如你出钱买一个给我,我再把它送给你……”
Finch拿雨伞的伞柄绊了John一脚:“想得真美啊。”
7、
如何深的情谊能让一个人奋不顾身地为对方付出生命?
在纽约,Harold Finch终于明白了,为爱的人去死是一种伟大,为爱的人而活也是伟大。
God is in his heaven and all is right with the world.
这里没有纽约风景,没有你。
E.N.D